商务部等7部门公布新版《鼓励进口服务目录》
2月25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主动扩大优质服务进口的有关决策部署,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调整了《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并予以公布。

据编制说明,该目录的制订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国内急需,进口服务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生产性服务有利于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及绿色低碳转型,生活性服务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是与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既有鼓励支持的进口领域相衔接;三是国内禁止开放和有损国家安全的服务进口领域不纳入本目录。
该目录包括研发设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咨询服务、其他专业服务、医疗与健康服务六大方面。
据悉,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第14号公告同时废止。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郑丽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