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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和网售食品重磅新规来了!

1.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出台两项新规,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与食品销售领域,聚焦压实主体责任,剑指“幽灵外卖”、虚假宣传等食品安全顽疾,以守护“舌尖安全”。 2.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外卖商家需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无堂食”标识,外卖平台须核验商家经营资质信息,核验不符不得提供服务。 3.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平台对入网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及实质性资质审查,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信息;入网销售者需对所售食品负责,不得销售禁售食品,不得宣传疾病功能,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新华社

剑指“幽灵外卖”、虚假宣传等顽疾 两项新规守护“舌尖安全”

记者2月26日获悉,为压实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近期聚焦网络餐饮与食品销售制定两项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要求外卖平台将外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为其提供平台服务。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平台企业对入网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其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每六个月核验更新相关信息;要求入网销售者对所售食品安全负责,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