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提取政策拟调整!装修提取需办证满8年,支付物业费按年度提取
1.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增两个提取情形,其一为装修自住住房提取,职工及其配偶装修本市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乘以1500元/平方米计算,且不超过21万元。 2. 其二为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物业费,2026年度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年最高可提取额度4536元。
8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关于修订<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增提取情形。一是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允许职工及其配偶装修本市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可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乘以装修单价标准1500元/平方米计算,且应当不超过最高可提取额度21万元。
二是新增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允许职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6年度的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4536元。
文字、视频 | 记者陈意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