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受伤,学校到底该不该赔?
1. 江苏如东法院审结一起二年级学生课间玩耍致一方骨折的案件,判决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推人学生的监护人承担一万余元赔偿责任。 2. 该判决提醒家长,学校并非学生校园伤害的“无限责任人”。 3. 此类伤害案件的责任划分核心法律原则为分年龄、看过错。


最近江苏如东法院判了一个案子。两个二年级孩子课间玩耍,一个把另一个推倒,骨折了。法院判决学校不用赔。赔偿责任由推人孩子的监护人承担,赔了一万多。
这个判决给家长提了个醒:学校不是“无限责任人”。法律的核心原则就四个字:分年龄、看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