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公安部授权违章消分端口设局诈骗 罗湖检方公诉一被告人获刑三年
近日,由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虚假授权诈骗案件迎来终审判决,被告人卢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中,卢某某伙同他人编造“公安部独家授权机动车违章处理端口”的虚假身份,以无需扣分即可处理车辆违章、高价售卖地区代理权为诱饵,累计骗取两名被害人代理费共计85万元,最终在逃匿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介绍,2021年9月,卢某某在未核实项目真实性、未取得任何官方授权、无合法业务渠道的前提下,与他人合伙注册成立某新兴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以虚假的“违章消分代理”项目对外敛财。为规避法律风险,该公司刻意搭建了多层代持的股权架构:实际参与运作的人员股权全部由他人代持,完全不参与经营的阿红被登记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卢某某本人则主要负责对外宣传、商务洽谈和代理费收取等核心环节,刻意隐匿自己的实际控制人身份。
为批量骗取资金,卢某某对外统一编造虚假资质话术,宣称公司拥有公安部独家授权的交管后台处理权限,客户缴纳高额“顶层系统及后台系统服务费”即可成为地区代理,不仅能不限次数、不限分数处理各类车辆违章,就连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也可通过系统直接清零,无需参加学习重考。为打消意向客户的疑虑,卢某某团伙还自掏腰包,通过市面零散“黄牛”渠道为意向客户处理小额违章,刻意营造官方系统操作成功的假象,让被害人误以为项目真实合规。
被害人邓先生、彭先生先后被这套话术和演示效果蒙蔽,分别向卢某某转账35万元、50万元,申请不同地区的独家代理权,甚至提前购置了专用设备等候系统并网开通。两人缴费后,卢某某始终以系统调试、后台审批、总局排队等理由长期拖延,从未开通任何所谓官方端口。在被害人多次催讨下,他假意承诺分期退款,实则为自己转移涉案资金、逃匿失联争取时间,最终公司人去楼空,两名被害人才察觉被骗并相继报案。
经交管部门正式核实,全国不存在仅靠缴费即可直接抵扣驾驶证分数的官方渠道,卢某某所属公司从未获得任何交通违章处理相关授权。侦查机关核查银行流水后确认,涉案85万元诈骗款项中,卢某某实际违法所得22万余元。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罗湖区检察院认定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庭审前,卢某某家属已代为退赔两名被害人大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据此结合全案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白珊珊 审核 程刚明 周梦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