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政局:拟认定一批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及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
1. 2026年10月10日,佛山市民政局发布公示,经多环节程序后拟认定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 2. 本次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明确了异议反馈的形式要求,公布了受理单位的相关联系信息。 3. 本次公示附带两批名录的公示版附件,公众可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内容。
10月10日,佛山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拟认定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的公示,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我市优秀地名文化,根据《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认定工作方案》规定,经镇(街道)申报、区级审查、市级评审等程序,拟认定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7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名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实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佛山市民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佛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电子邮箱:
sityd@mz.foshan.gov.cn
联系电话:0757-83217100
附件:
1.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公示版)
2.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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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