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才,来南海就业创业可获通勤补贴,单次60-160元
记者9月4日从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获悉,南海区拟为在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创业就业的港澳人才乘搭高铁往返费用予以补贴。目前已制定暂行办法,现正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将获得单次60或160元的高铁补贴,每人每月交通补贴上限为10000元,按季度发放。
暂行办法提到,本次补贴主要针对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核心区域,含三山新城、广东金融高新区和佛山西站枢纽新城。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身份证,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在补贴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必须与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聘用),并在南海区内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补贴区域范围内创业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权超过10%的股东。
补贴范围包括香港西九龙至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的高铁费用(以下简称线路一)、珠海站至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的高铁费用(以下简称线路二)(以下涉及补贴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
其中,来程,线路一全程费用按照每次160元予以补贴,线路二全程费用按照每次60元予以补贴。在线路一、二上非全程发生的费用,终点是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75%予以补贴,终点非广州南站和佛山西站的,不予补贴。
回程,仅给予起始站为广州南站或佛山西站,终点站为香港西九龙站或珠海站的费用予以补贴,线路一按照每次160元予以补贴,线路二按照每次60元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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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的,可将相关意见发送至:
fgj_qyfzk@nanhai.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可将意见寄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27号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域经济科,联系电话:0757-86398029,邮编:528200。
可点击查看详细《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创新创业人才交通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公告
文字 | 记者吴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