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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和证券三类金融机构总部落户禅城,最高可获5000万元补贴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何绰瑶报道:银行、保险和证券三类金融机构总部落户禅城,最高可获5000万元补贴。近日,《佛山市禅城区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对新设立、迁入禅城的金融机构、金融人才、金融载体及金融行业协会等给予全方面的资金扶持。

为吸引优质金融资源集聚,推动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禅城将从开办补贴、搬迁补贴、物业补贴、经营贡献奖励等方面对金融机构给予资金支持。

开办补贴方面,禅城将对新设立及迁入禅城区的银行、保险和证券三类机构,独立法人总部一次性补贴2000万元,实缴资本超过10亿元的,再按实缴资本的1%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省级分支机构一次性补贴800万元;地市级分支机构,一次性补贴500万元。而对新设立及迁入禅城区的保险中介机构和新兴金融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物业补贴方面,新迁入或设立的金融机构,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本部自用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1500元;租赁办公用房本部自用的,前3年按照租赁时所属片区(楼宇)房地产租赁指导租金标准的40%逐年给予补贴。

为扶持金融业发展,征求意见稿也有多项针对金融人才、团体及行业协会的奖励政策。

禅城还将出台方案,每年组织评选禅城区金融发展创新团队,对获奖金融机构高管团队给予补贴。团队奖项设置A级到5A级,分别补贴20万元、40万元、80万元、120万元和200万元。

此外,在禅城区注册、新设立、区外迁入或区内搬迁的市级金融行业协会,以及禅城区的优质金融产业载体也可获得补贴。被认定为“禅城区金融发展示范载体”的产业载体,一次性给予物业经营方30万元补贴,获得认定后引进相关金融机构的,可获补贴每年不超过50万元。


原标题:
金融机构落户禅城 最高可补贴五千万元
禅城《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