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战疫 | 水利工程复工须满足八项条件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谈飞洋 通讯员邓宇珊报道:2月8日,记者从佛山市水利局获悉,我市现有67宗在建水利工程,目前均未复工,将于10日陆续复工。该局要求,各水利工程须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经过检查审批并符合八项条件方可复工,同时要对节后复工拟进场人员全面进行身体检查,健康状况良好者方可进入工地现场。
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建设单位须逐条对照八项复工条件,满足条件者并经区水政管理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二)建立了健全的防控管理体系;
(三)工作场所已进行全面卫生消毒;
(四)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
(五)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
(六)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
(七)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八)落实包括临时隔离间在内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工地用工安全。
针对水利行业湖北籍异地务工人员量大、流动性强的特点,市水利局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大数据管理,全面掌握计划返岗的异地务工人员籍贯信息。经统计,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待复工返岗总人数预计达850人,其中湖北籍人员86人,返程途经湖北地区人数96人。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返岗复工潮,市水利局明确,各在建水利工程要强化复工后的防控措施,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对节后复工拟进场人员全面进行身体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以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其中,经身体检查,健康状况良好者方可进入工地现场复工;目前仍在湖北地区的参建人员暂不返粤;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各项目参建单位需安排其在工地外的固定场所进行不少于14天的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
据悉,1月27日起,我市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落实在建水利工程每日检查制度,每日上报排查情况。截至2月7日,全市水利工地当前在岗人员共35人,均无湖北籍人员或近期往返湖北情况,身体情况正常,无报告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