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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关于办理货车通行证事宜的通告

禅城公安

为全力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近期办理货车通行证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0日起暂停货车通行证人工窗口受理工作;

二、已在禅城区办理的货车通行证且有效期止于2020年1月23日至3月9日期间的,有效期自动延至2020年3月10日,无需前往交警部门办理延期手续;与此同时,续办货车通行证也可以通过登陆“佛山市公安局交警业务网上服务”(http://fsjj.fsga.gov.cn/)自助办理。

三、届时到期后及重新开放办理时间,视疫情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大队

2020年2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办理货车通行证事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