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1项医疗及生育经办事项可延迟办理哦!
近日,有市民提问:“疫情爆发之前我老婆刚好在外地住院回来,现在有一笔医疗费用还没报销,但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肆虐,我们都响应国家号召乖乖呆在家,那这笔医疗费用会不会因此过了报销期限,不予报销的?”
“禅城社保”回应:“不会!为防止交叉感染,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确实保障办事群众的健康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共有11项医疗及生育业务可延后办理,延后办理不影响各位市民的待遇享受!”
疫情防控期间可延后办理的医疗及生育经办事项:

温馨提示
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零星报销规定医疗费用(含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限起点,调整为疫情结束之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尽量在疫情结束后再申请办理以上医疗生育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