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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文广旅体局转发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文广旅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转发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转发关于暂退部分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

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现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安排专人跟进,建立工作台账,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通知辖区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范围标准和要求

(一)范围标准

暂退范围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80%的旅游服务质保金;已依法办理质保金额度降低50%的旅行社,仍可以暂退剩余质保金的80%。(例如:原本一家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按规定存在银行的质保金是140万,已经依法减至70万,按照通知,这家旅行社仍可以从70万总额中暂时退回80%即56万元的质保金,保留14万存款余额。)

(二)要求

接受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各旅行社需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将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办理时间

请于2020年3月1日前办理完毕。

二、通知辖区内需要办理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由于当前特殊时期,办理前先与银行沟通联系相关事宜,再携带以下资料到原开户行办理:

(一)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

(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公章、银行预留印鉴。

三、退款完成后,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旅行社于2020年3月10日前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确保平台数据真实有效(流程:旅行社登录后点击旅行社资质业务——点击质保金管理——点击右上角取款——完整无误填写所有信息后点击确认保存)。

四、请各区局收集退款完成后的旅行社重新签订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和《银行存款证实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于3月10日寄至我局行业和市场管理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北169号旅游大厦10楼)。

特此通知。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2月11日

原标题 | 佛山市文广旅体局转发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