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丨佛山出台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十条指导意见 企业复工复产无需批准
佛山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昨日,佛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从取消不合法不合规限制、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保障交通运输等10个方面解决企业遇到的突出问题,全力推动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昨日,格兰仕工厂生产线上,员工戴着口罩进行作业。/佛山日报记者王伟楠摄
区镇村不得变相推迟企业复工复产时间
《意见》要求,坚决取消各种不合法不合规或超出当前防疫工作需要的限制,科学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取消以疫情防控限制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备案等行为,企业复工复产无需批准、无需签订承诺书,不得要求返岗员工提供健康证明。全面取消超出防疫必要、不切实际的复工条件和要求。各区、镇(街道)、村(居)不得擅自下发通知或变相推迟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在国家、省、市的要求以外搞层层加码。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入企业,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后一旦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应按照防疫要求迅速妥善处置,不能简单一关了之、一停了之。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进村(居)难、租住难等制约企业用工的突出问题,《意见》提出,各镇(街道)、村(居)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消杀后,未见异常的一律予以放行,不得采取封路、设障等措施限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对来自非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要保障其出行、租房等正常生产生活需求。
同时,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大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对接,有组织、分批次向我市输送务工人员。对于返岗员工比较集中的地方,采取包车等方式集中接回务工人员。
对生产物资等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意见》提出,取消不合理的交通运输管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物资等运输车辆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通行。主动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沟通,畅通市际之间的物流通道。帮助更多的物流企业复工,支持企业采取物流直配、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提高物流效率。
在解决产业配套问题上,建立复工复产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强化市内企业的供需对接,帮助解决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不同步、不衔接的问题。对企业需协调外省、市有关企业复工复产的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及时采取发函给配套企业所在地政府等举措,帮助企业实现供需对接。
支持企业解决面临的资金问题
《意见》提出,支持重点生产企业转产、扩产防疫物资,引导全市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在快速诊断、疫苗研制、防护物资、关键医疗设备等方面,研发生产适应公共卫生和公共健康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对此类企业在金融、税收、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支持。
《意见》还提出,全市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利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解决面临的资金问题,不得断贷、压贷、抽贷。强化“佛山通·企业融资快线”与粤信融、中小融平台的功能协同,为企业融资提供便捷通道和贴息、风险补偿服务。用足用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
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
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切实帮助企业应对生产经营困难。《意见》提到,派驻联络员到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靠前贴身服务,建立市、区、镇(街道)三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市、区、镇(街道)三级同步开展。对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要研究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企业反映较为紧迫、突出的个性问题“一事一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意见》提到,大力推行企业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指尖办、速递办,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办事零跑腿。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专项服务,开辟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代办帮办、上门服务等措施,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十条指导意见
◆1.坚决取消各种不合法不合规或超出当前防疫工作需要的限制,科学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2.积极主动有序引导员工返岗,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3.全力保障交通运输渠道畅通,切实解决企业物流问题
◆4.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调运行,切实解决产业配套问题
◆5.引导企业扩产、转产和开发卫生健康产品,切实解决防护物资紧缺、公共卫生和健康产业短板等问题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资金紧张问题
◆7.完善派驻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
◆8.推动企业“暖春”行动与复工复产相结合,帮助企业应对生产经营困难
◆9.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10.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各方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原标题:佛山出台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十条指导意见 企业复工复产无需批准
文丨佛山日报记者唐易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