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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公交不戴口罩还打人,男子妨害公务获刑一年六个月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李志健报道:在疫情防控期间,顺德一名男子乘坐公交不愿戴口罩,不听劝说出手打人。19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涉疫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陈某坚被判决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介绍,1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坚喝酒后,在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公交车站准备乘坐公交车。由于没有戴口罩,公车司机劝说其须按规定佩戴。但陈某坚不仅不听劝告,还用手掐公交司机脖子,先后两次强行拔掉公交车钥匙扔在车内。

司机于是报警求助,辅警陈某明、潘某杨赶到现场了解处理。过程中,陈某坚情绪激动,在多次被劝说的情况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执法工作,向陈某明吐口水。在阻挡陈某坚的过程中,陈某明被陈某坚用手机打了脸部一下,致左脸部嘴上唇皮肤挫伤。

不久后,两名民警赶到现场,陈某坚仍不听劝说,更与其母亲对民警和辅警不断谩骂、推拉,于是民警及辅警合力将陈某坚制服,带回派出所处理。

19日,顺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坚无视国家法律,在广东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疫情防控期间,乘坐公交车拒不配合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并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最终,因乘坐公交车拒不佩戴口罩,与公交车司机产生纠纷,并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疫情防控执法工作,陈某坚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