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丨南海延迟复工补贴、稳岗补贴这样算
2月24日,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落实南海稳企“十五条”(灵活用工、稳岗补贴)的政策解读及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针对南海稳企“十五条”中的“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延缴社会保险费”条款进行解读,提出相关办事指引。
《实施细则》提出,企业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申领援企稳岗补贴: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企业支出的此项工资成本,通过本政策予以适当补贴。职工在医学观察隔离期间需住院接受治疗的,住院接受治疗期间也可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佛山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即1819元)÷月计薪天数(即21.75天)x职工住院接受治疗或医学观察隔离天数。
同时,企业中有身份证行政区域代码为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节前返乡且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上岗,企业在2月5日前对上述职工进行就业登记且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企业可申请延迟复工补助。补助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佛山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即1819元)x符合条件的职工人数。
如果企业同时符合援企稳岗补贴和延迟复工补助条件的,《实施细则》规定按就高不重复的标准给予补助,企业应当按照适用的补助类型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对于灵活用工政策,《实施细则》也提出,鼓励企业和员工通过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也鼓励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与职工协商后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政策解读
一、稳岗返还(稳岗补贴)政策
服务对象: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返还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申请方式:企业可在2020年2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进行申请,企业注册登记后,选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按流程进行稳岗补贴申请。
二、援企稳岗补贴
服务对象:对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职工按规定支付了工资待遇的企业。
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佛山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即1819元)÷月计薪天数(即21.75天)×职工住院接受治疗或医学观察隔离天数。
申请方式:企业应当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通过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业务申请。
三、延迟复工补助
服务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企业。
补助标准:补助金额=佛山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即1819元)×符合条件的职工人数。
申请方式:企业应当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通过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业务申请。
记者丨蓝志凌
通讯员丨黄欣炫 刘虎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