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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一封信

醉美南庄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新政策

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新政策与你息息相关

马上来了解一下

↓↓↓

致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参保人:

您好!经市政府同意,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新政策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贯彻落实国家、省“门诊共济”新政策的具体举措。

“新政策”将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保障水平(详见“佛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新政策更需要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埋头苦干、奋勇前进,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医疗保障工作,为提升全体市民医疗保障水平而不懈努力!

但愿人健康,医保共担当!

佛山市医保局 佛山市社保局

      2022年10月26日

附:

(一)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选点的规定

1.省政府“粤府办〔2021〕56号文”规定普通门诊选点就医,原则上按1家选点;

2.佛山市优化普通门诊政策,选点不超过3家(含1家基层医院),年度可变更3次(变更1家为1次),“急救、抢救、转诊”不计入选点家数;

3.可在全市范围内选点,符合条件的可跨市异地选点。

二)如何选择

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

1.按习惯选择符合自己就医习惯的医院;

2.按需求根据自身状况、年纪大小、病情需要和医院专科特长选择;

3.按位置结合居住地或工作地选择;

4.按级别医疗机构有三级、二级、一级和未定级4个级别,其医保报销比例不同;

5.按要求选满3家必须有1家基层医疗机构。

(三)普通门诊选点6个渠道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搜索功能查找即可

2.“佛山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过下载获取

3.佛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扫该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在界面底部的“便民服务”中点击“普通门诊选点”即可

4.具备“选点”功能的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详见各医疗机构宣传资料;

5.医疗机构前台参保人可携带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前台现场办理;

6.社保窗口可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咨询热线0757-12345)。


1

可以跨区选点。根据省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原则上选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般一年一定”,参保人要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医保报销。我市的优化政策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至少选定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

2022年11月1日前选点为预选点期,参保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前选点,11月1日起选点正式生效。


3

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需先选定定点医疗机构(急救、抢救除外),原则上,参保人只需“在挂号前完成选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若没有看病的需要,定点医院可先选,也可以在看病时再选,但需要有选点后方可享受待遇。


4

如果是属于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地及参保地共选定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享受医保报销,其中至少1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备案地选定医疗卫生机构为已实现基本医保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备案核准后生效。

在备案地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参保地同类别待遇支付比例支付,参保地和备案地同类别待遇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5

在我市就业并参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就医前,须进行选点才可享受我市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6

参保人享受医保普通门诊待遇,需在市内选定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至少1家须为基层医疗机构。

但是,以下情形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可享受医保报销:

  1. 急救、抢救。在市内、市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可报销,相关医保基金支付金额计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2. 转诊。参保人可经选定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30日内到非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转入医疗机构所对应级别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比如转入的医疗机构是二级医疗机构,则按照二级医疗机构的比例70%来报销。

编辑 | 醉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来源 | 佛山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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