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直通车】佛山“应急智慧大脑”护航城市安全!两年处置各类警情6700多起!


“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
佛山模式将推向全国
山火扑救零伤亡
无重大设施损毁
汛期排查风险隐患
2万多个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我是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日常管理中应该怎么做?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以下7项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方面隐患,可以怎么做?
一方面,员工向企业负责人或者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主动提出存在的隐患,提醒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及时消除隐患。
另一种方式,如果企业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员拒绝消除隐患,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进行举报投诉:
(一)来访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二)登录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留言;
(三)邮寄举报信件到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8号;
(四)监督投诉电话12345、12350、83992253。
来源:中共佛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编辑:佛山机关党员红微信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