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双11”,龙江严查网络销售违法行为!

近期,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扎实开展“冬狩”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网络销售市场违法行为,查处多宗网络销售违法案件,为“双十一”“双十二”网络促销活动保驾护航。
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辖区某企业经营天猫平台网店销售的“意式极简真皮沙发超软北欧轻奢小户型直排客厅组合简约现代”产品进行网购执法抽检,《检测报告》反映3项执法检验结果不符合检测依据的要求,判定该产品不合格,且样品座面、靠背及扶手部位均为人造革,属人造革沙发。涉案商品宣传页面通过文字和图片形式发布有“皮革材质:头层牛皮”“意式轻奢纳帕真皮沙发”“进口头层纳帕牛皮”等广告内容,与《检测报告》结论不符。
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沙发1张、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处罚款6648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辖区某企业在天猫平台开设网店使用“爱马仕”“baxter”等国际品牌官网的家具商品图片,销售上述品牌“同款家具”,吸引大量消费者关注购买,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利用国际品牌官网的家具商品图片吸引流量,实际销售自产的同款仿制商品,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傍名牌、卖同款”涉嫌实施商业混淆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近日收到某企业经营网店大量下单付款不发货、不退款的投诉举报,执法人员根据线索,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曾联系中介对其经营的淘宝网店开展刷单炒信违法经营活动,中介在收到当事人刷单返款后失联,导致刷单订单付款后无法处置。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涉嫌通过“刷单炒信”对经营网店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下阶段,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冬狩”“铁拳”专项行动,规范网络销售市场经营秩序,在“双十一”“双十二”网络促销活动期间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关于2022年“双十一”“双十二”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提醒告诫书
辖区内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
2022年“双十一”“双十二”将至,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督促各电商经营者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平台治理、公平竞争、价格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合规等方面履行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特作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电商平台要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各电子商务经营者要确保在经营首页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经营资质或其链接。
二、加强广告审核力度,不得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加强对直播促销行为的审查力度,重点避免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
三、自觉履行促销活动义务,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相关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刷单炒信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诋毁。
五、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自觉规范打折、促销、降价、赠送等价格促销行为。禁止采取“虚假折价”、“虚假比价”、“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手段开展促销。
六、禁止违背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
七、在促销活动中开展有奖促销的,不得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不得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不得馈赠假劣商品。
八、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及时下架涉军、“专供”“特供”商品、含金银箔粉食品、过度包装商品、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以及各类重大活动相关的“纪念币”“纪念章”等违法违规产品。
九、不断改善和加强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完善退换、维修服务网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物流保障应急预案。
各电商企业应按照要求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我所将加大监测和执法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理。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向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举报热线:12345、12315。
来源 | 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郑家敏
审校 | 岑炽晖、罗倩娴、张展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