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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佛山很想你”,这种私立路牌是违法的!

佛山民政

“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

“我在宁波很想你”

“我在南宁很想你”

……

今年夏天

一系列“浪漫风”路牌在多地出现

在很多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

这种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牌其实多是商家为了“引流”而设置,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

然而

近日小狮弟在佛山某些地方

仍能发现这些涉嫌违规的路牌

有网友或许会问:

这些网红路牌拍照很有趣

为啥会涉嫌违法?

今天小狮弟为你科普科普

路名牌是地名标志的一种,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的标志物,也是一种公共设施,由市、县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设置路名牌发挥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名牌会造成误导。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道路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

今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道路标志牌设置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标准,未经审批设置属于违规,不要因好玩、能引流等原因就随意设在路边。

而部分网红路名牌就属于擅自设置地名标志,是违法的。这些地名标志上还设置了不规范的地名,根本没有被批准过。这就同时违反了两个规定,一个是擅自设置地名标志,一个是擅自设置了不规范的地名。

或者有些商家会发出疑问:

若在自己的店内设置路牌

是否涉嫌违规?

路牌如果设置在门店内部或者门牌是自己的标识这是可以的;

如果这类路牌设置在商业街区内,由属地街道和商业街物业等多方进行综合管理;

如果在城市道路旁私设路牌,则是违规行为执法部门会对此类设置在道路上的“山寨路牌”责令拆除和没收。

若个人或商家违规设置路牌

将面临什么惩罚?

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小狮弟奉劝各位

爱你的“铁证”不要随意放

未经审批设置路牌属于违规

请商家们不要跟风设置

如已经设置此类标志牌

请尽快自行整改

来源 | 中国之声、青春山东

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