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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密切相关!这些新规1月上线

佛山司法

不知不觉

2022年已至尾声

2023年1月即将到来

 一批重要新规也即将上线 

涉及出行、医疗、移动通信等领域

快随着小司来了解下吧~

▼▼▼▼

01


铁路运输新规程

儿童购票有变化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

● 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儿童旅客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随同成年人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购买全价票

● 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

此外,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进一步加大了对弱势群体的服务倾斜:

● 允许视力残疾旅客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

● 铁路运输企业要为老幼病残孕旅客等提供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服务,为老年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人工服务。


02

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现有工作程序不变。


03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最高奖20万元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


04


除基本功能软件外

手机预装App均可卸载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提出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05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

根据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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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

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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