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今年春节,高明这些地方可以放烟花爆竹

好消息! 2023年春节期间 高明这些地方 可以限定时间内放烟花爆竹 一起来看看 燃放时间、燃放种类、燃放区域 处罚措施、举报投诉等 安全管理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高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引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佛山市公安局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结合高明区实际,现就春节期间设置我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通告如下: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即2023年1月21日、1月22日)全天。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即2023年1月23日至2月5日)的6时至23时。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一、荷城街道(含西江产业新城)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荷城街道行政区域未经许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设置4个燃放区域,作为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




(四)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庆云大道高明往西岸方向西岸桥头左转约50米处起以东,高明河河堤路以南区域,长约300米河堤,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二、杨和、明城、更合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各镇分别设置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可以前往有关区域燃放。各镇除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严禁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不可移动文物;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边、林边及重点防火区;
7.饮用水源保护区。
各镇烟花爆竹燃放区域设置如下: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3年1月2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2月5日。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高明发布
责编:冯园芳
审校:温爱霞、刘燕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