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烟花爆竹!杨和镇零售店位置、可燃放时间范围、注意事项→
杨和镇烟花爆竹零售店:欢庆满堂烟花爆竹专营店
导航定位(店铺名称以实地为准):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即2023年1月21日、1月22日)全天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即2023年1月23日至2月5日)的6时至23时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杨和镇杨西大道沧江桥西侧沧江河堤,距杨西大道约100米,区域长约300米,不含机动车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88219286(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19(火警电话)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3年1月2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2月5日。







相关法律规定
警 方 提 醒




烟花虽美丽,但如果燃放不当
也有很高的风险!
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前
以下这些事情,你都需要知道!


杨和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佛山公安、高明发布、杨和镇应急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李华键
审校:夏紫莹、王靖光、梁文菲、唐宛灵、谢婷婷、刘丹红、何绮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