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剧也说农丨《狂飙》里出现的这些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红线不能踩!


近日,扫黑除恶题材电视剧《狂飙》受到广泛关注,成为新年“开门红”爆款剧。
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出现在《狂飙》里不能踩的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红线有哪些吧。
剧情回顾
《狂飙》第五集中,徐雷和闫谨在野外的鱼塘电鱼,身上绑着电线,没想到发生意外,两人触电后当场死亡。

点评:
非法电鱼是一种“绝户式”的捕捞方式,被电过的鱼即便逃脱,也会导致畸形,容易造成渔业资源损失惨重,水域生态严重破坏。
电鱼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而且是高危作业行为,容易发生意外,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致死致伤案例不胜枚举。为了各位的生命健康安全,请勿轻易迈过法律的红线!
农业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没收该渔业船舶。

珠江禁渔期
2023年,为期4个月的珠江禁渔期(3月1日至6月30日)也将如期而至。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佛山市江河自然渔业资源养护工作,共同营造保护江河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届时,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将发布正式通告,并公布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的举报电话。
禁渔期间,市民朋友若发现身边的非法捕捞行为(娱乐性垂钓除外),请及时劝阻并拨打举报电话,我们对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