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顺德全区禁止,违者罚款!

春节期间,不少小伙伴都
在顺德辖区的划定区域内
开开心心过了一把"烟花瘾"
但是各位市民注意啦!
根据佛山政府部门发布的通告内容,
可以燃放烟花的时间
截至正月十五(2月5日)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有一些特定的地点
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各位市民朋友,
这段时间你有没有放烟花呢?
快点提醒下你身边的亲朋好友吧
来源:顺德发布、顺德警察、珠江商报
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审校:大良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