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即日起,佛山全市禁止!


根据佛山政府部门发布的通告内容,
可以燃放烟花的时间截至正月十五(2月5日)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有一些特定的地点
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今天起,全市就禁止燃放烟花啦!
快点提醒下你身边的亲朋好友吧

来源:佛山电视台、顺德警察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雪丹
审校:西南街道宣文旅办、刘丹红、李细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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