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悔改!罪加一等!再次酒驾必严惩!


2月3日晚,南海交警大队在和顺美景大道开展夜查行动,期间查获了一辆湘D号牌小车,司机张某经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58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据司机张某交代,当晚吃饭期间喝了白酒,觉得自己意识“清醒”,而且自己的爱车不想让其他人驾驶,就没有呼叫代驾,亲自驾车搭工友回家。
经查,张某于2020年就曾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现在属于再次酒驾被查。

张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在二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当张某得知处罚结果后,表示十分懊悔。
2月5日晚,南海交警大队在和顺和桂工业园路段,查获另一名酒驾“顽固份子”。驾驶人蔡某经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2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屡教不改,男子再次酒驾被查
近日,顺德交警大队在北滘镇南源路查获了一辆粤L号牌小车,司机姚某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看到这个结果,姚某一直强调自己是中午喝的酒,晚上没有喝,所以根本不可能是酒后驾驶。后经医院抽血检验,结果为42mg/100ml,还是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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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交警大队、顺德交警大队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梁敏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