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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考了5次都没过,还可以再重考科目三吗?

佛山交警


交警蜀黍
近期在后台收集了一些
大家想要咨询的问题
今天在这里
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赶紧来看看有没有你想问的啦!

01
科目三考了5次都没过,我还可以再重考科目三吗?

答:不可以,您需要重新报名驾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02
我的车牌有污损,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03
个人的车辆登记证书丢失,人不在佛山,可以在异地申请补领吗?

答:不可以。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04
我的小车加装了出入口踏步件(脚踏板),需要去车管所备案吗?

答:不需要。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05
已通过部分C1驾考科目考试,换城市工作后,可以变更驾考地点吗?

答: 可以。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3次

以上这些
大家都get到了吗?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
欢迎在后台留言咨询哦!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梁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