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来了!2023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这么干

1
推进水法、防洪法等法律修订
积极推动将水法、防洪法修订列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全面启动水法修订工作,深入开展防洪法修订前期研究。
2
推动重要行政法规制定修改
配合做好节约用水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审查和提请审议工作。
配合做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正草案报批工作,推动颁布出台。
3
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和立法储备
推进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配套制度和水利建设管理制度建设。
积极开展河湖、蓄滞洪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等领域立法前期研究,做好水利立法储备。
4
加快地方水利立法步伐
推动出台符合地方实际、服务区域发展、具有典型示范的地方性法规制度。
强化在水资源节约保护、河湖管理、防洪调度等方面立法协同。
1
推动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落地落实
深入开展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推进建好用好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
2
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3
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好首届黄河检察论坛,在黄河流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建立流域协作平台,协同办理典型案件,发布典型案例。
推动全面落实协作机制,加大违法线索移送力度,着力解决一批涉水突出违法问题。
广泛宣传协作机制实施一周年进展、成效与实践经验。
4
加强水事纠纷排查化解
研究修订省际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完善水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调处化解长效机制。
组织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矛盾隐患。
5
强化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开展基层水政执法队伍现状摸底调研,强化执法培训。
研究制定水行政执法标准文书,继续推进水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1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建立健全“一张清单管到底”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2
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持续推动监管规则标准统一。
完善水利部“互联网十监管”系统,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3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打造水利部政务服务品牌“水利办”,建设“一个门户、一个移动端”政务服务新模式。
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免证办”“跨域办”。
1
抓好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
推动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抓好黄河保护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讲好“立法故事”,组织网上展览、网络答题等系列活动。
2
强化长江保护法宣贯力度
进一步加强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法律实施进展与成效,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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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活动
征集活动方案,确定活动主题,发布宣传口号,部署开展主题活动。
组织各部门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
4
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水法律法规宣贯。
持续举办司局级和处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
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开展全国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组织第二届“人·水·法”水利法治短视频征集活动。
开展水利“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推动规划任务有效落实。
1
加强水利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对规范性文件全面实行合法性审查。
建立完善本部门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2
严格化解行政争议
妥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案件,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通过办理复议、应诉和赔偿案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强化结果运用。
1
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制定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分工安排。
全面总结水利系统年度法治工作,扎实推进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促进科学决策。
推动流域管理机构法治机关建设实践探索。
2
统筹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
组织实施2023年度政策研究项目计划。
开展两年一度的项目成果评选工作。
开展成果质量第三方评估,及时发布和共享研究成果。
推动流域和地方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政策和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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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政治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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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作风建设
全面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
增强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专业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编辑 / 吴晓楠
来源 / 中国水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