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全区严查,请转发周知!

整 治 时 间
2023年3月1日至5月30日
整 治 对 象
严查下列违法行为
1、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号牌;
4、蓝、黄牌照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后上道路行驶 ;
5、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6、驾驶拼装、非法改装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上道路行驶;
7、超员超载、酒醉驾、逆向行驶、闯红灯、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整 治 措 施
(一)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按照“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的要求,依法严查各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交警部门将通过“顺德交警”双微平台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纠正交通陋习,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顺德交警
山水均安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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