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赠锦旗!乐从市监所为消费者挽回巨额损失

近日,山东市民楚先生夫妇把印有“手持正义之剑 心怀为民之本”、“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两面锦旗亲手送到区市监局乐从市监所,表达对部门工作人员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作风的认可。

接报后,乐从市监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专人介入调解。在深入了解商家经营情况后,发现该商家此前已有类似投诉,且涉案金额较大。为避免造成更大社会影响,执法人员在国庆节期间连夜赶往东莞、三水等工厂核实商家证词,并约谈商家和商铺发展商,敦促商家妥善解决纠纷。2022年10月上旬,双方达成退货退款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就商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乐从市监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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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从镇市监所累计接到消费投诉举报14345宗,其中消费投诉10712宗,消费投诉调解成功8607宗,调解成功率为80.3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2.36万元。乐从镇市监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消费者委员会反映情况保护自身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乐从市监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 张凯滢
审校:岑炽晖、王胜男、张家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