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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非法行医 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祖庙微新闻

3月12日晚,街道卫健办和区卫生监督所派驻祖庙街道执法四队接到非法行医通报,随后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开展调查。

经调查取证,刘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为他人开展诊疗活动,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对刘某涉嫌非法行医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将涉案的药品、器械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的主要危害有:加重患者病情,造成疾病传播,滥用抗生素或激素,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使用假冒伪劣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乱丢医疗废物传播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接下来,祖庙街道卫健办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决策部署,加强与街道各部门和村(社区)联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系列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市民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来源丨祖庙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

编辑丨张欣 祖庙微新闻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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