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山权威新闻与城市服务平台

download-icon
下载客户端

各行其道,才能“安全有道”!丨文明出行

佛山交警

人车分离、各行其道
是基本的通行规则
在路上
不管是机动
还是行人、非机动车
都应各行其道、有序通行!

什么叫各行其道?

车辆、行人必须按照道路划分在指定的道路区域内通行。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机动车篇  

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内通行,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随意变道、强行变道不但影响通行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线、变道,并不是简单地打方向盘就完事儿了,完整的变道过程应该是:“一灯二看三方向”

01
打灯
提前打开转向指示灯,向其他车辆示意。
02
确认变道条件
通过后视镜观察两侧道路上有无车辆超越、盲区内是否有车辆赶上来,观察目标车道是否留有安全距离。
03
打方向盘

在不妨碍目标车道内的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驶入目标车道然后关闭转向灯。

非机动车篇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1.5米范围内行驶。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到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安全头盔是保障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行人篇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口,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横过马路,一定不要随意横穿及翻越护栏,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我们呼吁各位交通参与者

请各行其道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梁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