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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芦苞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

印象芦苞

松柏苍翠,鲜花含情。

缅怀先烈,永铸忠诚。


在清明节到来之际,芦苞镇公共服务办联合团镇委、少工委组织芦苞镇实验小学、芦苞镇蔡边小学、芦苞镇中心幼儿园师生代表到芦苞镇革命英雄纪念广场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祭扫活动,芦苞镇党委委员朱镇洋参加活动。

▲活动开始前,同学们拿起清洁工具仔细清洁广场。


4月4日下午,活动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大家站着整齐的队伍,静静肃立,向革命烈士默哀致敬。大家高举右手,紧握拳头,在烈士墓碑前庄严宣誓。同学们表示要努力学习,为祖国增光,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家静静肃立,向革命烈士默哀致敬。


随后,大家缓步前行,绕墓一周,深情瞻仰烈士墓,还向烈士纪念碑敬献了鲜花,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无限敬仰和深切缅怀之情。

▲大家向烈士纪念碑敬献了鲜花。

▲大家在认真学习英烈事迹。


“我们现在幸福的生活是那些革命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有参与活动的学生表示,今后会更加努力学习,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外,芦苞镇蔡边小学、芦苞镇中心幼儿园等师生代表芦苞镇革命英雄纪念广场开展祭扫活动,参加祭扫的学生代表向英烈敬献了鲜花,全体师生向为革命事业捐躯的英烈鞠躬、默哀、宣誓、献花,寄托对烈士的深切缅怀。

▲蔡边小学师生代表开展清明祭扫活动。

▲蔡边小学师生代表开展清明祭扫活动。


下一步,芦苞镇将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将烈士墓园打造成为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的红色课堂,成为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成为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场所。

市民还可以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入“中华英烈网”采取网上献花、留言寄语等形式向英烈寄托哀思、致敬缅怀。

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
芦苞本土革命烈士的红色故事,

传承红色基因,致敬革命先烈。

革命烈士:李福根

李福根(1957-2011):芦苞镇社区居委会居民。1973年,李福根加入三水县水运公司芦苞水运大队工作,当过船厂木工、水手、驾驶员、船长。他尽心服务乘客,遇到西河村有人生病,急需渡河送医院时,都会及时接送。每年汛期,他不管昼夜,主动协助处置险情。

2011年11月15日中午,李福根驾驶载乘客的渡船由芦苞渡口开往北江对面蒋岸,发现一女乘客带着小孩跳江。他和另一乘客陆伟良见状随即跳水救人。对于救援,女子并不配合,她拼命挣扎,推开救援者。如此反复几次以后,女子突然沉入水中。见女子和小孩沉入水中,两人赶紧潜入水中搜寻,已不见踪影。下水约10分钟后,救援未果,两人在精疲力竭的情况下开始一前一后往岸边游。由于救援的地方离岸边还有100多米,陆伟良游在前面,李福根终因体力不支,再也没有游回岸上。

李福根英勇牺牲,享年54岁。2011年11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追认李福根为革命烈士。《南方日报》《广州日报》《佛山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刊载了他的英雄事迹。

革命烈士:陈乐舟

陈乐舟(1948-1972);芦苞虎眠岗村人。年仅15岁的陈乐舟曾救过落水的小孩和女社员。

陈乐舟有不怕艰苦、不畏危险、肯为他人着想的好品质。他曾经从浓烟烈焰中把衣服已着火的叶婆婆救出。

1972年9月9日下午,虎眠大队上社村生产队一条离地面约一米的电话线因木杆倾斜,碰到了低压线而带上了交流电。同村的女青年陈雪琼经过时触电,旁边的女青年陈群英被触及而倒地。

陈乐舟和两个男青年刚跑近触电的两个姐妹身边时,立即就有一股电流传到他们身上。有过救人行动和经验的陈乐舟置生死于度外,一个箭步冲上去,迅速摘下头上的小竹帽使劲地把贴在陈雪琼、陈群英身上的电线挑开。雪琼、群英两人脱险了,陈乐舟因用力过猛,被反弹的电线触到胸部而倒在水田里没有醒过来。

陈乐舟勇救姐妹献青春的英雄行为,受到了人们的赞扬。1973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南方日报》刊载了他的英雄事迹,号召全省人民向他学习。三水县政府在乐舟家乡虎眠岗修建了烈士墓,永远纪念他英勇献身的精神。

革命烈士:欧阳光

欧阳光:1950年9月,新成立的三水县人民政府开始实行粮食征收工作。芦苞区的临时粮仓,设在芦清乡老古巷的一间旧祠堂里。11月4日中午,天气炎热,交粮的农民络绎不绝,一箩箩稻谷往仓里倒,眼看着谷堆越来越高,整座祠堂快装满了。忽然,3米高处出现一条裂缝,谷粒不断从板壁裂缝漏出。情况危急,年轻的仓管员欧阳光毫不犹豫地爬上谷堆顶上,用禾草堵塞裂缝。但墙壁经受不起50多吨重的挤压,“哗啦”一声巨响,谷围爆裂、祠堂的半边墙壁倒塌下来。欧阳光被活埋在谷堆之中。交粮的农民和附近工作的干部闻讯赶来,扒开谷堆。经过一番奋力抢救,人们终于把欧阳光挖出来,但他已停止了呼吸,为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牺牲时年仅19岁。同时牺牲的还有胡文忠(芦苞公社上乐塘大队龙头村人)。

次日,为表彰欧阳光因公殉职的模范行为,区政府召开追悼会,并将欧阳光的遗体安葬在芦苞龙坡山第三岗下。11月9日,三水县人民政府发给欧阳光家属《革命牺牲证明书》,追认欧阳光为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胡文忠

胡文忠(1928-1950):芦苞镇上乐塘龙头寨村人,后任芦苞粮仓保管员。1950年11月4日,为抢救粮食而牺牲,年仅22岁。同月6日,区政府召开追悼大会,表彰他的模范事迹。同月9日,三水县人民政府追认胡文忠为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陈海添

陈海添(1958-1979):虎眠村上社人,共青团员。1977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9年2月17日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卢健光

卢健光(1955-1979):长岐村人,中共党员。1976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9年5月4日在中越边境执行防御任务中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黄日初

黄日初(1958-1979):西河叶洲村人,中共党员。1977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后任排长。1979年8月6日在执行战备任务中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卢良辉

卢良辉(1958-1980):四联村委会君荣村人,中共党员。1976年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后任排长。1980年3月4日在广西靖西县龙邦金鸡山执勤中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革命烈士:潘有和

潘有和(1944-1967):芦苞上塘村人,中共党员。1963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7年9月8日在执行“三支两军”任务中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来源丨芦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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