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系列宣传(第二期)

2022年11月,佛山市入选为广东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为动员全民全社会共建共享海绵城市,助力佛山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海绵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佛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系列宣传。本期,小编将从制度方面,向大家介绍佛山如何建章立制,利用制度引领护航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佛山市于2017年发布、2021年修订《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建设”,确定了佛山建设项目必带海绵属性的总基调。《办法》还进一步明确“土地划拨(出让)供地的建设项目,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其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内容”,即在项目取得用地之前就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具体要求,为佛山市管控项目建设海绵城市建章立制。在该项制度的保障下,佛山市划拨(出让)的每一块土地的规划条件都提出了建设海绵城市具体要求。
仅在规划条件中明确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还难以保障项目高质量建设海绵城市,佛山为此建立了全流程的管控制度。以房地产项目为例,按照佛山行政审批流程,项目取得用地后建设单位需要编制总平面方案并报送相关部门,经审批通过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工规证”),后续才能进一步开展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办理施工许可。佛山致力打造友好营商环境,不增加审批环节,要求建设单位报审总平面方案办理“工规证”时,同步报审海绵城市专篇,项目的总平面、海绵城市及各项子方案符合要求、并联审批通过即可取得“工规证”。办理施工许可阶段,根据《办法》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方可核发施工许可证”,确保施工图设计落实海绵城市要求。在项目实施阶段,佛山各部门严格监督建设单位按图施工,并在项目验收环节对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把关,项目建设不符合海绵城市设计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通过要求前置、方案管控、设计落实、按图施工、验收把关,佛山形成了海绵城市全过程管控闭环,有效保障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效。此外佛山还积极推进《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工作,积极推进以法律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巩固佛山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制度。

佛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示意图

雨水花园是指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的低于周边地面或道路的绿地,形成雨水滞留入渗设施,用于收集来自屋顶或地面的雨水,利用土壤和植物的过滤作用净化雨水,滞留雨水并使之逐渐渗入土壤缝隙。雨水花园的功效是多样的,除了可以滞留、下渗雨水,减少雨水排入市政管道、增强城市韧性,还能有效去除雨水径流中的悬浮颗粒、有机污染物等有害物质,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通过合理种植花草灌木,雨水花园还能打造出优美的园林景观,并为昆虫与鸟类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雨水花园典型构造示意图

佛山市禅城区奇槎滨水湿地公园中的雨水花园

佛山市顺德区华润置地广场小区的雨水花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