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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后果你想过吗?

乐从发布

很多企业忽视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环节

殊不知,这操作导致企业面临

需向劳动者支付高额赔偿的法律风险

近日,乐从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受理一起未按法律规定

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起来看看吧!

· 案情回顾 ·

小莹于2022年2月1日入职A公司,任文员一职,入职后,A公司未与小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2023年2月,小莹以A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 巧调解 化纠纷 ·

乐从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了解情况后,发现原来A公司并不清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乐从联调中心耐心地与A公司释明法律后,分别与小莹、A公司进行协商沟通。最终A公司同意向小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企业因小失大,由此可见一斑。

乐从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企业与劳动者约定1个月以上的试用期,并提问能否试用期后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答案是不可以的。法律已明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最大期限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因此企业不能以劳动者仍在试用期为由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否则将面临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2、劳动者无合理理由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问题上提供了行为规则指引:即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应当对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落实该规定能够有效避免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带来的风险。

3.因劳动者过错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吗?

确因劳动者过错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其职责范围包括管理订立劳动合同内容的,因其自身原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此情形下,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因劳动者过错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签订劳动合同只是走个流程,不用仔细看就直接签订可以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是发生纠纷后仲裁委和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签订时必须谨慎、仔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在此重新提醒,新入职的劳动者也应当敦促和配合用人单位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便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在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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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编辑:佛山新闻网 林楚莹

审校:岑炽晖、王胜男、张家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