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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企业要注意啦!这种行为,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

佛山城管执法

乌漆嘛黑的夜晚

总有一些人怀着侥幸心理

悄咪咪地做一些违法事情 

你知道吗?

这两人干的

妥妥的是违规违法行为啊!
有市民可能会好奇:
这是为啥呀?
城管部门以一个真实案件
为你科普法律知识

案例解释
4月11日晚上11点,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接收到市民反映,称西联社区某工地正在施工,发出声音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接诉后,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取证,发现一违建工地正在抢建,一台混凝土搅拌车正向违建工地输送预拌混凝土。

直击现场

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施工队停止违建行为,同时检查该混凝土搅拌车的送货单及相关证件作现场取证,并在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后将该混凝土搅拌车进行暂扣处理。

目前,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对涉事车辆所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普法时间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随意向任何建筑工地出售预拌混凝土,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

根据《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相关规定:违反条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向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

法律责任: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出售预拌混凝土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将相关处罚结果通报同级建设部门,由同级建设部门将其违法信息录入建筑业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披露,并对其诚信记录进行扣分。

佛山城管呼吁

各预拌混凝土

生产企业或个人

应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工作

坚决不向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建设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

佛山城管执法编辑部

来源: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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