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教育办公室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协议直招对象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
协议直招对象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3〕14号)和《顺德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顺教〔2023〕46号)精神和要求,镇教育办公室对已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的协议直招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向镇教育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电子邮箱:lvyuexing@shunde.gov.cn
通讯地址:龙江镇龙洲西路镇政府6楼
附件:2023年符合条件的协议直招对象名单
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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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吴婉灵
审校 | 岑炽晖、罗倩娴、张展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