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启动!

“最美退役军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形成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良好氛围,近日,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佛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佛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开展佛山市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通过选树退役军人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助力推进佛山市创建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

本次评选对象及条件:一般须退役满1年以上,具备佛山市户籍,以及不具备佛山市户籍但常住佛山市且突出事迹发生在佛山市的也可推荐。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人民军队优良传统,退役后继续奋斗、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经济社会建设各行业各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突出在平凡岗位做出一流业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及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重大专项任务等工作中表现出色、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优秀退役军人。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存在下列情况的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已经获得“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曾经获得全国、省、市“最美退役军人”称号和中央宣传部组织发布其他“最美人物”称号的;职业身份敏感,不适宜进行公开宣传的;其他不适宜推荐等情形。
本届“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将采取逐级推荐、初步审核、联合会商、社会公示、集中宣传等方式展开,最终将评选10名“最美退役军人”。
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珍惜荣誉、永葆本色,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发展,为推动佛山市高质量发展续写新的精彩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