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业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

大家都知道
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提取公积金
那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吗?
答案是:可以的!
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二)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对拥有产权的既有住宅实施加装电梯;
(三)符合我市加装电梯相关规定;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一)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二)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四)不动产权证;
(五)出资证明(如业主签字的费用分摊明细等,用于证实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情况);
(六)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七)结婚证(产权人配偶提取须提供)。

(一)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在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可以提取一次;
(三)产权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用于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具体分摊的费用按职工提供的出资证明核定;
(四)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500元;
(五)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通过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如果遇到周六、周日或者节假日会顺延)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
(1)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办事服务”,选择“个人网上办事”。

(2)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

(3)点击下方的“业务大厅”,再点击“加装电梯提取”栏目进行申报。

(4)进入界面后,点击我要提取,进入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在弹出窗口中选择是否本市提取,选择“是”并点击“确定”后录入产权证号、房屋坐落、产权人证件号码。正确录入后进入加装电梯提取办理界面。


(5)完整录入房屋信息和划账信息,上传相关的档案资料,提交后完成提取申请,业务需中心审核。



(6)如需查看办理及审核进度客通过首页【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
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流程
(1)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2)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首页选择“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界面,点击“个人提取办理”进入提取类型选择页面。
(3)选择加装电梯提取,点击下一步,进入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在弹出窗口中选择是否本市提取,选择“是”并点击“确定”后录入产权证号、房屋坐落、产权人证件号码。正确录入后进入加装电梯提取办理界面。

(4)完整录入房屋信息和划账信息,上传相关的档案资料,提交后完成提取申请,业务需中心审核。

(注:选择提取类型后请仔细阅读温馨提示,不满足提取条件的职工无法办理提取)
(5)如需查看办理及审核进度客通过【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
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一)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含)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自建房、别墅加装电梯不属于可提取范围。
(二)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三)根据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提取人解释说明、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等。另外,因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证明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
(四)其他提醒
1、各线下办事大厅只受理预约的业务,请通过“佛山政务服务”或“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中的“办事预约”栏目,提前预约办事大厅和办理时间。
2、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