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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高明区发布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杨和发布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3〕1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教〔2023〕7号)精神和要求,现公布高明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招生计划。

特别提醒:5月19日—22日通过资格审核的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对象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资格类型为“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的学生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

高明区2023年民办小学普通招生计划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说明:本表为普通招生计划,即总招生计划中扣减已用于直招录取的招生计划。

高明区2023年民办初中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计划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说明:

1.本表为校内直升计划和普通招生计划,即总招生计划中扣减已用于直招录取的招生计划。

2.普通招生计划将根据直升计划完成情况动态调整。

提醒各位家长结合实际填报志愿


杨和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高明教育
编辑:佛山新闻网  严婉明
审校:夏紫莹、王靖光、谢婷婷、唐宛灵、李颖、何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