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来啦!


申请失业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特别说明:
按最新文件规定,除超龄人员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申领人员外,失业人员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具体计算如下:
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的,每满一年为一个月;超过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本市最低工资标准×90%(目前佛山失业保险金标准1710元/月)。

线上申请:
●“粤省事”小程序:首页“社保”-失业业务-失业金待遇申领。
●“广东人社”APP:首页“常办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ssologin/login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
线下申请:
在工作日携带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或在社保智慧终端自助机自助办理。
申请材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扫码下载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特别说明:
1、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处于制卡中、未激活、挂失补办等状态,还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借记卡。
2、若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申报的失业原因不一致的,或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失业原因的,还需提供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若户籍地和最后参保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失业人员选择在本省户籍所在地申请失业待遇的,还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温馨提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遇以下情形的,本人须及时告知所属社保经办服务机构,或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未及时申报导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核实后,将责令退还,其失信记录将被纳入社会诚信系统。



现在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吗?
赶紧收藏起来哦!
如果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
请致电0757-12345咨询或反映!
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
个人社保信息查询
常见社保问题解答
实用资讯办事指南
一切尽在“佛山社保”微信号
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


求分享

求点赞

求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