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个做法或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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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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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三)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特别提醒!

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023年5月15日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证件过期的企业将面临重罚,情节严重可入刑!

供稿 | 石湾镇街道应急办
来源 | 佛山应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