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以案释法》③丨网络“水军”小时代,毁商誉“刑”不“刑”

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顺德区普法办、顺德区司法局联合顺德区司法局陈村司法所共同推出《看法·以案释法》系列微电影,打造Plus版普法品牌,以案为鉴、以案促教,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普法大格局建成。
时代的发展成就了电商, 电商的火热发展、巨大的利益,也让一些经营者起了“歪心思”。在互联网企业竞争中,部分经营者采用雇佣“水军”、捏造事实、恶意攻击竞品并误导大众的网络“黑公关”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商家的商品声誉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本期《看法·以案释法》围绕上述问题 制作了专题微电影 让我们跟随模拟场景 一起学习吧!
某消费者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后,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视频公开反映该问题,导致产品所属公司股票大跌。请问该行为是否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企业经营者要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不可触碰法律红线,利用媒体、网络平台随意夸大、扭曲、捏造事实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他人商品声誉,否则触犯刑法, 必将自食其果。
1、《看法·以案释法》①丨以法之名 “未”爱前行——未成年人保护案
2、《看法·以案释法》②丨谨言慎行,别让谣言“跑赢”真相
来源:顺德区普法办、顺德区司法局、陈村司法所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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