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区”建设 | 《佛山市土壤样品留存管理指引(试行)(2023年修订)》发布

2021年、2022年,佛山市相继获得生态环境部同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以下简称“两区”建设),成为全国3个同时开展“两区”建设的城市之一。
“两区”建设以“解决佛山问题、创造全国经验”为核心,扎实打好“组织”“项目”“技术”三个基础,牢牢守好“住得安心”“吃得放心”两条底线,细化做好“防”“控”“治”三篇文章。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加强佛山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佛山市土壤样品留存管理指引(试行)(2023年修订)》。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制图/佛山新闻网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