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办学位,丹灶家长必看!

推动符合条件的
“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
按要求转为公办学校
实行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
推进公办学校扩容提质
近日,《佛山市增加基础教育公办
优质学位供给实施办法》印发
“十四五”期间新增
公办优质学位约47万个

优化组织实施流程,实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分离、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制改革,分解和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时限,压缩每个环节和各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结合实际实施“容缺审批”。
优化报建验收流程,探索推行公办学校工程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
落实新建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要求,对住宅宗地建设规模达到配建教育设施标准的,鼓励规划教育用地与商品住宅用地整体出让(供给)。需配建教育设施的住宅项目,配建的教育设施由住宅项目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后移交政府办成公办学校。
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住宅区项目分期开发的,配建教育设施应当按开发建设总量统一规划,与首期住宅区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投入力度,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各区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加强对相对薄弱学校消防、房屋安全与抗震、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功能场室等升级改造。
支持各区通过财政一次性奖励、财政贴息等措施,动员村集体投入土地、物业、资金等建设教育设施,与政府合作举办公办学校。支持各级政府以租赁、协议合作等方式,将非财政资金所建学校办成公办学校。
支持利用公共服务设施腾退空间、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空余用地、闲置公资物业等富余公共资源,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
《办法》指出,要把增加基础教育公办优质学位供给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实事,纳入“一把手”工作职责和区镇(街道)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强化市级统筹、以区为主、整体规划、协调推进,提前5年预测学位需求,提前3年谋划建设项目,提前1年落实学位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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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教育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陆嘉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