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垂钓……这些行为小心被罚!






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西南监督管理所在巡查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过程中发现数名垂钓者,执法人员当即带上执法文书,向垂钓者说明法律法规要求,要求其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垂钓,同时担起懂法守法义务,在垂钓兴趣群或朋友圈内宣传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执法人员现场劝离垂钓者6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设置旅游设施、码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水,禁止放养畜禽和从事网箱养殖活动,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垂钓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禁止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木(竹)排等。

时刻保持警惕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西南监督管理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