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报:房东租客均获刑!
房东疏于管理
租户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最终引发火灾致人死亡
……
近日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案件

基本情况
2011年至2019年8月间,被告人周某将其北京市某区的自建二层楼共19间房屋对外群租,整栋楼只留有一个出口。期间,周某疏于对租户安全用电进行监督管理,长期放任被告人刘某及其他租户从二层私拉电线到一层楼梯口处给电动车充电。
2019年下半年某日,刘某将其私自加装了“增能电池”的电动车停放在一层楼梯口充电后,返回二楼房间休息。次日凌晨1时40分许,该电动车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因火势太猛,导致租户张某当场身亡,另有3人受伤。此外,火灾还造成现场部分财物被烧毁。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之所以最终导致火灾并造成一人死亡,其根源在于:
一是周某对其存在消防逃生隐患的出租房屋疏于管理,导致租户为私自加装电池之电动车充电中发生火灾;
二是刘某安全意识淡薄,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并违规充电,引发火灾。
法院最终依法判决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刘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1

案例2

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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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作为出租屋房东
也要对房屋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
不能一租了之
一起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