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延长《关于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佛山公积金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延长

《关于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的通知》

有效期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关于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的通知》(佛房金管〔2010〕4 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8月18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