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宣传周丨爱心捐赠也能返利?假的,千万别信
一边做公益
一边赚多倍返利
天下还有如此名利双收的好事?

今年9月11日至17日
是第十个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在享受如今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要时刻注意背后存在的巨大隐患

近期,不法分子假借公益慈善名义
以“刷单赚取佣金、捐赠返利”等方式
涉嫌从事诈骗活动
这种新型刷单骗局需要警惕!

案例1
李女士被拉进一个爱心公益微信群,群主称在这里可以一边做爱心公益一边赚钱。只要投入五千块,一个月后就可以有10倍的收益,并且每拉一个人进群“献爱心”,就奖励一千块钱。李女士感觉自己看到了商机,并且积极拉动身边人参与进“献爱心”活动中,就在李女士幻想着自己即将赚大钱时,群主突然将其踢出群聊并解散该群,李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

案例2
魏先生进入一个微信企业群,群主声称做公益活动,不仅能免费拿家用电器,还可以赚钱。魏先生信以为真,根据对方指引,付了报名费、进行了几次爱心捐款,拿到了小额返利。

魏先生为了赚取更多收益,又投入几笔大额资金,但是却没有返利。当魏先生质疑后,对方称需要缴纳大额保证金才可返利,魏先生立刻意识到被骗了,遂报警。

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打着“公益”的旗号吸引目标群体,诱使受害人加微信群或下载注册指定APP,先完成多笔捐赠返利或红包返现,一步步取得受害人信任,再逐渐加大金额,最终骗取钱财。
天上不会掉馅饼,献爱心也许和钱有关,但一定和赚钱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定义“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无偿”的特点决定了捐赠后肯定不能返利。
这种冒用公益慈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新套路,不仅会让受骗人损失惨重,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公益慈善组织正常活动的开展,使其公信力遭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107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不法分子利用红十字会名义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相关部门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请大家提高警惕
如遇任何以公益慈善名义开展的
“捐款返利”“做任务返现”等募捐活动
一律不要相信
谨防上当受骗
因诈骗而遭受损失的群众
建议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综合自网络
编辑:佛山市红十字会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