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未成年人!广东拟出台新规

最近,
广东拟作出新规定
事关未成年人
及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一起来看看吧!

设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服务点
征求意见稿要求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应当统筹辖区内的资源,
设置至少一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服务站点,
为专业服务机构等开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条件。
征求意见稿
明确了监护人的禁止性行为。
校方发现欺凌行为应及时制止
学校可以通过与专业心理健康机构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及时预防、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发现学生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家长并协助送相关专业机构诊治。
学校应当成立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将学生欺凌防治教育纳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完善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发现学生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妥善处理。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电竞酒店等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
征求意见稿提出,
公安机关应当在学校
及周边治安复杂区域,
合理设置警务室、治安岗亭和报警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
对学校周边营业场所作出限制,
中小学校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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